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作为汽车销售经理的梁某月女士应朋友约参加饭局,不料饭后竟被朋友在饭店内实施强奸。经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洲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黎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现年33岁的黎华与梁某莲是认识两年多的朋友,梁某月在梧州市区一间汽车销售店做销售工作,也经常向黎华说道现在销售工作不好做,销售任务完成不了会被扣工资。在2015年11月24日晚上,黎华与朋友到长洲区一间饭店吃饭,因为其中有企业老板,黎华想到梁某月有销售任务便约她一起出来吃饭,以便介绍认识对方的人,向其推销汽车。梁某月也欣然赴宴,到饭局结束时,梁某月已经醉酒,黎华也喝了不少酒,在其他人离开包厢后。黎华看到包厢内只剩下醉酒的梁某月,顿生淫念,并上前脱梁某月的衣服对其实施强奸。
(黎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