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律拒支工程款 法院依法扣划显权威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7-08  分享到:

某房地产公司无视生效调解书,拒不支付工程款。7月7日,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扣划该公司的银行存款来结案,充分彰显法律的权威。

2013年初,某房地产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书,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是38万余元,工期为50天,如因某房地产公司原因而不能如期完工,则另行协商工期。

签订合同后,某科技公司于同年3月开始施工,同年11月,某房地产公司向某科技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15万元。同年12月,某科技公司完成全部工程并交付验收合格。但余下工程款,某房地产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没有支付。

为了追讨工程款,某科技公司于2015年1月将某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某房地产公司则以某科技公司逾期竣工为由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长洲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向某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23万余元及相关利息;而某科技公司则赔偿某房地产公司违约损失8万余元。

某科技公司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经法院调解后,某科技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被上诉人某房地产公司分两期向上诉人某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19万元;第一期10万元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第二期9万元在2016年1月底前支付。

某科技公司本以为有了生效调解书,工程款就有着落了。但某房地产公司仅仅支付了第一期欠款就没有了下文。于是,某科技公司只得再次走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番联系某房地产公司,并对其进行说法教育,督促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但某房地产公司不但没有履行,还跟法院耍起了“心机”,编造各种理由推还款。执行法官表面上相信某房地产公司的“理由”,实则看穿了其想拖欠还款的诡计。

最终,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知某房地产公司在银行账户有存款足以清偿债务。为了防止其转移银行存款,遂迅速前往银行对该账户进行依法扣划。

目前,某科技公司已经领回了9万余元的工程款。

卢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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