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王阿婆来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领取退赃款,面对失而复得的1500元,满脸笑意,多次对主办法官说“谢谢”。
今年3月17日早上,被害人王阿婆在万秀区梧州大酒店附近被被告人谭某盗走随身携带的红色布袋内的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500元。案发后,被告人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被移送起诉至万秀法院。
主办法官在审理这起盗窃案时注意到,被害人王阿婆年逾古稀,一大早上街遭遇了扒窃,被盗的1500元正是她准备拿去给孙子看病的钱。主办法官急被害人所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被告人谭某释明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被告人当庭表示非常后悔,对不起被害人,主动提出要求其家属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1500元。法院考虑到被告人谭某具有坦白、主动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判决谭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判决生效后,主办法官马上联系被害人王阿婆前来万秀法院办理领取退赃款的相关手续,王阿婆对主办法官连连称谢,感激不已。
万秀法院刑庭一贯坚持落实司法为民,坚决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为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刑事法官的高度责任感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陶建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