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侵吞征地款 退休后东窗事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7-07  分享到:

余某原是岑溪市马路镇某村村支书。任期内,他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达十多万元,在退休一年后“东窗事发”。不久前,岑溪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09年间,余某在协助岑溪市马路镇人民政府开展某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利用其先后担任马路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文书、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分五次骗取、侵吞征地补偿款合计116222.8元。法院认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余某的贪腐行为是在其退休后一年后被岑溪市检察院反贪局发现并查获的。余某的获刑充分说明反腐没有“安全岛”,为妄图以退休作 “免责牌”的贪腐分子敲响了警钟。

梁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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