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为信用卡惹上官司,也有人因为信用卡陷入“债务泥潭”成为“卡奴”,甚至有人因工作繁忙,经常会忘记了信用卡还款,导致被银行诉至法院。
2016年3月3日,林某因拖欠信用卡欠款多达15000元,被某银行诉至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经法官审理查明,林某当前手持信用卡多达12张,因常年在外工作繁忙,经常忘记偿还信用卡欠款,由于银行提供了确凿的证据,2016年7月5日,林某被判决偿还全部透支款项,且其不良信用被银行记录在征信系统内。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信用卡一族,懂得如何合理安全用卡也成为一项必备技能。很多用卡人至今还未搞清楚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导致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影响今后的个人借贷业务。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在此向广大信用卡持卡人提个醒,要注意自身的用卡习惯,做到合理、合规用卡。一、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信用卡,明确信用卡条约内容,结合自身消费能力,遵守信用卡使用规则。二、按时归还信用卡透支额度。“忘记还款”成信用卡违约主因,且信用卡透支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往往数额巨大,对此,持卡人可以利用手机银行之类的电子银行渠道,或者绑定借记卡自动还款,避免忘记还款。三、切勿恶意透支使用信用卡,否则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四、信用卡一旦停止使用,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年费等将持续产生,进而导致个人征信系统不良记录的产生。
总之,信用卡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顺手,能够为你带来诸多便利;使用方法不当,银行成为刀俎,卡奴为鱼肉,被无情压榨。信用卡持有人刷卡时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并结合自身还款能力,谨慎地使用信用卡。
(谢廷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