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技术处邹友副处长和区院副调研员、高检院业务专家廖秀波到梧州市检察院、长洲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对梧州市检察技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在市检察院座谈会上,先由梧州市院检察技术科科长梁昌记汇报2016年上半年该市检察技术工作开展情况,并且介绍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开展及人员建设情况。随后,全体鉴定人员就各自专业开展鉴定工作的情况、鉴定设备使用情况、典型案例汇总情况和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建议等逐一向区院技术处领导汇报。
邹友副处长在听取汇报后,对2016年上半年梧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的检察信息与技术化工作表示肯定,特别是2015年荣获最高检的“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检察技术工作,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技术处要求检察技术部门做好以下四点工作:一是人员定位,检察技术人员是检察辅助人员,必须熟知其工作定位,方可以做好检察技术工作;二是服务意识,既然定位是检察辅助人员,就必须提高服务意识,为办案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三是主动意识,要做到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主动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就检察技术与司法鉴定工作如何为办案服务进行主动介绍;四是创新意识,要做好检察技术工作必须要有创新意识,必须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多思考,多创新,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创新性开展工作的模式,侧重开展技术团体合作模式。
随后,廖秀波专家提出,由于检察技术工作是服务于办案的,各项工作必须规范化,必须符合程序、具备相关程序文书,并将各项工作做到常态化、规范化。
调研座谈会现场
(邓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