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老赖被判刑
    ——岑溪法院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6-29  分享到:

6月28日上午,岑溪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肖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岑溪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梁某受伤,肖某被梁某起诉至岑溪法院。2014年4月17日,岑溪法院判决肖某赔偿梁某人民币48558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而是恶意逃避执行。2014年6月12日,肖某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一辆五菱牌小汽车过户给其父亲肖某某,拒不执行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2016年6月17日,肖某被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岑溪法院提起公诉。案发后,肖某亲属代其履行了判决义务。

6月28日,岑溪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有能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而拒不执行,而是将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并由其家属代为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案件宣判后,肖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十分后悔。

岑溪法院吴卓贤院长表示:“今后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应尽法律义务,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件宣判

梁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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