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再,亲情仍存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6-29  分享到:

2016年6月27日,在长洲法院调解室,原告莫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调解过程中,原告莫某对承办法官说:“法官,我们之间虽然没有爱情了,并且因经营理念方面的差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我们之间仍有亲情,若是离婚,我愿意把财产都留给了她和孩子……”看惯了离婚案件里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的当事人,原告的这一席话,让承办法官至今仍唏嘘不已。

原告莫某与被告李某经自由恋爱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白手起家经营摩托车生意,经过夫妻两人的共同打拼,生活越来越宽裕,并积累下了不少的家产。但由于双方在做生意和交朋友方面的分歧越来越大,莫某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并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莫某已是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态度坚决,双方经过十几年的共同努力,虽时有争吵,但莫某对家庭及孩子仍有浓厚的责任感。以此为切入点,承办法官几次做莫某的工作,希望莫某能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原谅李某,与李某和好如初。但莫某拒绝和好,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后,承办法官改变调解思路,希望莫某能为子女和李某以后的生活多做考虑,多体谅李某的不易,经过多次劝说,莫某终于在财产方面作出了让步,表示自己与李某虽然没有感情了,但多年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一子一女,亲情还在,不希望双方因离婚导致亲情受到影响。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还莫某自由之身。

2016年6月28日,莫某和李某到法院领取了调解书,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莫某和李某好聚好散的离婚方式也让人感触颇深。若天下有情人均能在爱情不再时,珍惜亲情,适当让步,和谐之花将会处处开放。

伍超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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