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七次领刑 青春年华在狱中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6-14  分享到:

十六年因盗窃与贩毒七次入狱,每次刑满释放后不久就再次回到牢房,一男子成牢房常客。6月13日上午,长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雷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雷某系广西横县人,2000年12月18日雷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刑满释放后不久,2001年12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次入狱后,雷某仍不思悔改,先后四次因盗窃罪、贩卖毒品罪获刑入狱。2013年2月2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雷某并没有苦海回头,而是又走上了贩卖毒品的老路。2016年3月25日,被告人雷某在长洲区龙新村某小巷内将0.1克毒品海洛因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熊某。交易完成后被公安人员当场人赃俱获,另从雷某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三包,共计净重1.06克。

长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违法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故意贩卖毒品海洛因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另被告人雷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贩卖毒品罪,其行为同时成立累犯和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在综合考量上述情形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雷某,出生于1978年,即从22岁到38岁,十六年七次入狱,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大部分在监狱中度过,人生有几多个十年,而青春无价,本应为自己人生奋斗,实现人生价值,创造人生意义的时候,而雷某如此行为,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发人深省。

庭审现场

黎勇慧 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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