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拒不协助法院执行 险被处以罚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31  分享到:

5月30日,中国银行佛山市某支行由于不协助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险被依法处以罚款。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长洲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身体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中国银行佛山市某支行存有被执行人广东某公司的300万余元存款。法院要求该银行协助扣划这笔存款中的7万余元案件款,但该银行的工作人员却以被执行人广东某公司与他人有协议为由,拒绝协助办理扣划手续。

执行人员随即反复向银行工作人员宣传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协助义务人应当依法配合执行,无论以任何内部规章制度及其他理由对抗法律规定的做法,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工作人员立即办理,以防止被执行人转走存款。

银行经办人员依然支支吾吾地拖延时间,执行人员最后向其郑重阐明如果仍然不协助法院执行,将对该银行处以罚款。听到将要被罚款,银行经办人员开始意识到错误,后经通知该银行的法务部主任前来与执行人员沟通后,银行最终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7万余元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事后,该银行的法务部主任对执行人员表示,以后将加强普法教育和增强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协助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至此,该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法官释法

银行是法院执行的重要协助对象,很多案都要通过银行处理。少数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法律观念淡薄,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往往会对执行设置障碍,想方设法帮助客户逃避法律义务。但银行作为协助执行人,对于扣划是有义务的,如果不配合可以对其进行罚款,甚至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被执行人存款被转走,而在限期内无法追回,银行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最高额度100万。

吴志斌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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