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下午5时分左右,高速三大队马路办公点门口发生一起一辆大货车追尾碰撞一辆小桥车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的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处置。
大队值班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发生碰撞的小型轿车左侧车身已变形,立刻了解车上人员的伤亡情况,所幸并无大碍。为了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值班民警在事故现场后方来车一公里处设置了反光锥筒和警示牌,并安排协警引导车流,以确保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大队民警根据对现场的初步勘察,事故因追尾引起,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示: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设置警告标志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民警在事故现场疏导交通
(夏逸 陈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