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路工作,维护管段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梧综铁护办[2016]7号),要求各县(市、区)护路办和管段铁路公安派出所:一是结合当前降雨较多和群众在铁路沿线开展春耕生产的实际,组织责任区段义务护路员和线路保安员加强线路巡查工作,依法制止进网危及铁路行车安全行为,杜绝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二是发动义务护路员和线路保安员加强向当地群众宣传在铁路沿线周边烧荒、焚烧稻草及祭祖燃放烟花炮竹的危害性,消除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潜在隐患;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善于发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符合《梧州市维护铁路安全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好人好事,按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