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宣讲走进乡镇卫生院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23  分享到:

2016年5月19日下午,石桥镇乡镇卫生院的一隅,苍梧法院石桥法庭的李超云庭长热情洋溢地为该镇医护工作者讲解着《反家暴法》,台下的听众听得专注而入神,热烈的掌声也随着李庭长铿锵的声音传出窗外。原来,这是苍梧法院派出的一支司法宣讲队伍在进行司法宣讲。

制止家暴,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反家暴法》对于我们广大医护人员的意义在于,我们作为社会人,需要对此进行了解和把握。另外,我们是乡村的医护工作人员,也有比较多的机会接触到这样的案例,如果我们能为当事人能提供有效的帮助,就能制止更多悲剧的发生。在对学习《反家暴法》的意义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后,李庭长开始了精彩的讲课。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我们发现有无行为民事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遭受家暴,作为医护工作人员,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是法律对医院、学校、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作出的强制报告的规定。所以在座的各位,如果有施暴者对你的报案行为表示反对,你可以义正辞严地反驳,这不是狗逮耗子多管闲事,这是职责。李庭长在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不忘配上风趣的言语,一下子拉近了与听众的距离。

在整个讲课过程中,李庭长从家暴的定义、范围、意义、形式以及遭受家暴后的维权方法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讲解,让在座的听众对与家暴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领会与了解。为了让听众对《反家暴法》的实施有更深入的了解,李庭长还对他审理的一起关于人身保护令的案件进行了介绍。以专业化的知识为基础,辅以直观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李庭长的讲解博得了在场医护工作人员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通过今天听课,我对家暴有了更多的了解,原来家庭成员间经常性的谩骂、恐吓也是一种家暴行为。

遭受家暴后的权益保护方法,主要有注意保留证据、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你看我说的对不对?

在场人员纷纷讨论着听课带来的收获。一个多小时的讲课结束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却还在继续。作为法院文化周活动的一项必备活动,苍梧法院开展的司法宣讲已经连续开展到第七年,法官们秉承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一步一个脚印,把法治知识的种子洒向千家万户,让法治的阳光照耀乡间。

司法宣讲活动

(肖冬香  梁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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