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籍民工:感谢藤县法院的为民情怀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22  分享到:

“感谢藤县人民法院法官江萍、李江涛、周政、黄炳友:湖南籍民工代表王社生自2012-2013年间……近日,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收到湖南籍民工代表王社生、周明安等人送上的“一封”感谢信,红底白字的巨幅感谢信透露出王社生等人拿到血汗钱的无限喜悦,表达了对藤县法院法官爱岗敬业、积极调解、公正审判的为民情怀的感谢之情。

2012年至2013年间,湖南籍民工代表王社生分别与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谷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玉林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等多个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王社生承接分包藤县周安水库、滑油水库、良伞水库等30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中的钻孔灌浆工程,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计算,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85%的工程款,工程检测合格后15天内付清剩余工程款,如若拖欠工程款,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每月3000元。

合同签订后,王社生等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其承包的工程经检测全部合格,发包方为此也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但工程余款50多万元一直被拖欠。王社生等人多次到发包公司讨要血汗钱,均未果。无奈之下,王社生唯有将相关的建设公司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要求付清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藤县法院受理这6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指派民一庭法官江萍、民二庭法官李江涛、周政等人予以承办。为让外省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江萍、李江涛等人多次召集原、被告进行协商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劝说被告应当依约支付余款,毕竟原告方已经依约履行了义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次释法解惑后,除一起纠纷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以判决结案外,其余5起均以调撤结案(其中3起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庭外和解,原告申请撤诉)。判决结案的案件,双方均未上诉。

纠纷解决后,被拖欠多年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喜不自胜的民工们为案件承办法官送上了精心准备的感谢信,对法官们的为民情怀表示真挚的感谢。

湖南籍民工王社生(右一)送感谢信给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

(祝裕旺 杨鹃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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