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记: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提出全国各级法院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狠抓落实、改革创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执行难的严峻形势下,苍梧法院积极响应“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号召,开展2016年度执行月活动,以大无畏的奋勇精神向执行难宣战,并于5月12日拉开了破解执行难的序幕。
吹响进发的集结号
这是一场参与人员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执行会战。5月12日上午8时,在苍梧法院分管副院长钟家斌、执行局局长潘锦波的率领下,苍梧县人民法院出动28名干警会同苍梧县公安局、龙圩镇城东社区、苍梧县水利电力公司、苍梧县水厂司等单位共40余人,组成一支联合执法大队,向位于龙圩区龙城南路1号的帝龙大酒店进发。
该次专项执行活动所涉案件为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苍梧县帝龙大酒店、黄某、邬某等多个当事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措施及目的为强制执行移交苍梧县帝龙大酒店经营权。但被执行人(被告人)苍梧县帝龙大酒店一直处于营业状态,而且有部分物业已经出租给第三方作餐厅经营,人员流动大,情况复杂。对此,苍梧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在行动前成立了以蒋学政院长为执行总指挥的执行指挥部,召开数次会议进行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副院长钟家斌与执行局局长潘锦波多次向梧州中院、县政法委等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并在5月11日下午召开了执行工作部署会议,对此次执行行动进行了分工部署,要求干警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听从指挥,注意安全的同时,还要注重个人言行,树立法院文明执行的良好司法形象,要求执行行动做到“三无”,即:无伤亡,无财务破坏,无不良影响。
然而执行行动不像表面的那么简单,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完成,在行动开始前,苍梧法院还一方面分别拜访相关部门,共同商讨执行方案的,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针对可能会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相关预案。在充分的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得到了上述单位的大力支持,并派员协助参与“会战”。
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法院的工作越来越透明了,把要开展的工作先告诉我们,这样我们心里就有数,就不会看热闹地去围观。”在进行事先告知时,一名群众这样说。原来,为了防止被执行人组织多人在店铺内集结,苍梧法院在本次执行行动前一天,与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与居委会工作人一起,共同就5月12日的执行活动向群众进行事先说明,做好事前的解说工作,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
“请大家配合一下,法院在搞执行活动,无关人员请离开。”一到执行现场,司法警察就按照部署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并动员围观的群众及其他无关人员离开。
室内,主办法官黎毅华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告欠下原告的债款1000多万元,现以苍梧县帝龙大酒店的经营权用来抵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通过于法于理的劝说,被执行人表示将配合好法院的本次工作。
顺利完成经营权移交
当天的执行工作虽然耗时长,工作量大,但由于打好先期的执行工作基础,在执行干警及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针对帝龙大酒店部分产地租赁出去的情况,执行干警运用“各部分离,逐个击破”的方针,促进工作的高效和高质量。对于租赁者,他们予以提前告知,并安排专用的营业通道,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者的损失,同时防止顾客误入执行场所。帝龙大酒店客房部一共有房间90多间,排查任务重,难度大,执行大队科学分组,先易后难,先对没有人的客房进行查封,再对有客人的房间经行劝说,让客人配合工作,最后对有客人但客人已经外出的房间,经行公正查封,由专门人员清理房客的东西。经过十多个小时的努力,帝龙大酒店所有房间与财务都顺利查封完毕,并完成经营权的移交。至此,该起涉群体性纠纷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怀必胜之信念,强工作之韧劲,展执行之力度,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实现。”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号角的吹响,在执行总指挥蒋学政同志的带领下,苍梧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征程必将越走越远。
移交经营权
(肖冬香 莫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