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提高出庭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公诉案件办案质量,根据《梧州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6年开展观摩庭及评议庭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于5月18日在苍梧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今年首个评议庭活动。
本次评议庭由苍梧检察院廖海洲、农金钊出庭支持公诉的张玲窝藏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以及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办案骨干、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50多名学生到庭观看庭审活动。在庭审过程中,参加评议庭的公诉人员和其他人员个个都认真听,并在评分表上认真根据出庭公诉人的实际表现逐项打分。庭审观摩结束后,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的办案骨干等共10多人召开了评议会。大家从法律文书制作、公诉人行为规范、举证质证、讯问技巧、法庭辩论等五个方面对此次公诉评议庭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整个庭审前准备充分,法律文书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和用语规范,进展顺利;公诉人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举止大方得体,精神饱满;庭审讯问详略得当,思路清晰,举证能围绕指控事实展开并针对供述和辩解进行,方法技巧得当,重点突出。举证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手段,将案发现场的有关证据按照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先后示证质证,增强了证据的指控效果。公诉意见围绕指控和揭露犯罪进行阐述,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法庭教育启示到位,语言流畅、富于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能结合庭审调查和有争议的问题,抓住焦点,思路敏捷,立论明确充分,驳斥有力。同时,观摩人员也对法律文书制作以及庭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中肯的评议,真诚地指出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改进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讲评会最后,由何济猛副科长作总结讲评,归纳了公诉人在庭审过程的优点和亮点,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醒公诉干警注意学习和改进,做到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出庭水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与此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学生通过旁听案件审理,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同时也使青年学生们从旁听中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梧州市两级院公诉部门评议活动现场
(廖海洲 蓝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