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监管职责在强化
自治区督查组肯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见习记者 赖新云) 7月29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到我市,就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查阅文件、召开座谈会,对有关企业进行现场抽查,了解我市安全生产履职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情况。在当天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谢红星向督查组进行了汇报。据了解,我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等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进行了督查。同时,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公安部门开展了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奥运攻坚年为主题的专项整治,安监、国土、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的专项整治。
督查组在反馈中认为,梧州市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围绕着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了大量积极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督查组建议,梧州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带动隐患排查整治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同步进行,督促未达标的城区和企业进行整改;要加大隐患整治的力度,落实整改和督查责任,争取在年底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