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以赴做好5月16日在梧州召开的全区“双报到”现场会期间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从5月8日起,按照陈荣茂副市长、陆志光常务副局长的指示精神,高速四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5月10日晚,高速四大队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汽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号晚上,在带班领导(大队长)指示下,大队依托藤县收费站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当检查一辆悬挂本地车牌的大众小轿车时,驾驶员(罗某)面对现场执勤的周警官盘查时支支吾吾,迟迟未能交出证件接受检查。周警官见状后马上没收其车钥匙,勒令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此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室女乘客神情显得更为紧张)。
果不其然,周警官通过查询设备无法查询罗某的驾驶证信息,经一再盘问,罗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
随后,周警官对罗某及其乘客做了详细的笔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2条第4款对车辆进行拖移、并对驾驶员罗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高速四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汽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黄斌 廖洁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