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法院有底气
    ——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心得体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09  分享到:

4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作为基层法院执行局的一员,参加这次会议使我受益匪浅,深感责任重大,也让我更加深刻体会到了解决执行难工作所面临困难和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说过“对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我们有底气和信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这场攻坚战中,法院人的信心和底气不仅来自于对法制信仰的笃定,更是各级法院人的不懈探索与努力。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明确政治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的今天,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保证。各级法院应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始终把解决执行难置于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及时地把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和本院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当地党委汇报,主动取得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对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行动计划,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主动、及时地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党委和人大的支持。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依靠廉洁高效的队伍。加强执行力量配备,充实执行力量,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动现有执行人员的分类管理和执行实施人员警务化管理,分工行使执行权;强化教育培训增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确保执行队伍廉洁司法。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敢于触碰重点难点问题。以解决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处置难问题为突破点,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属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处置,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调动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提供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在保障被执行人在住房被处置后五到八年的租金落实,力争以解决一批典型案件,起到示范效应。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执罪”开展有效司法实践,以被执行人履行财产申报制度为突破口,对财产申报中拒不主动申报真是财产、瞒报、漏报甚至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经查证后将此类被执行人纳入“拒执罪”人员名单,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发挥联动机制,增强执行成效。加强与执法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争取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借助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宣传,加强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借助外力、形成合力开展多方工作,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敢于在解决执行难面前宣战,敢于立军令状。以满意的答卷和对司法工作的忠诚与决心,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陆柄霖  张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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