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公路相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具有更大的危险性。由于车辆行驶速度快,人的反应时间短,后车驾驶人发现前方静止车辆时往往来不及采取措施,特别是在夜间以及雨雾等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为有效净化辖区路面交通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整合大队结合辖区路面实际,把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始终作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项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5月5日下午15时许,值班民警巡逻到包茂高速G65线P2791KM上行线处,发现一辆桂A牌号小车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上,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民警随即指导驾驶员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摆放三角警示牌,并帮助车主快速修理车辆,直至其安全驶离高速。二是严查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在倒水至大坡路段,严查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客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下客、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喊话、鸣警笛等方式予以纠正,并使用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相机的设备及时固定违法证据,对查获的重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严厉处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大队做好关于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整治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横幅标语,在高速出入站口重点提示;二是在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大力宣传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切实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
目前,暑期客运高峰准备到来,高速交警会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全力整顿辖区高速路违法停车行为。要求各客运单位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并请各位驾驶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保证交通安全。
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在来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危险警示信号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尾灯。
交通安全提示
(石桂晖 江森荣 黎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