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4·11”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清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确保第二季度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2016.05.02硝酸泄漏事故”的情况,结合按照梧公交管〔2016〕25号《梧州市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派出人员到柳州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事故相关情况。
【“2016.05.02”事故回顾】5月2日,S40苍硕高速公路龙圩区路段发生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硝酸泄露事故。当日18时许,朱建辉驾驶湘H29327、湘J200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沿S40线苍硕高速贵港往梧州方向行驶,行至S40线苍硕高速约1公里处,因挂车罐体腐蚀受损,在应急车道内造成运载的硝酸泄露事故,无人员受伤。
【成立调查小组,调查事故车辆所属公司相关台账】事故发生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事故处理科和高速四大队民警到柳州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高速四大队大队长徐非一行4人轻车简从,于5月4日下午3时30分到达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下称“事故大队”),经过简单接洽后,事故大队安排一名民警带到柳州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调查小组对事故车辆的日常管理台账进行详细的检查,并与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沟通,针对这次事故,调查小组专门对公司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教育,所幸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要作为一次经验教训,把严防事故隐患摆上工作议程,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车辆台账的审核、全部运输车辆的监测等。
高速四大队到柳州调查“5.2硝酸泄漏事故”
(高速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