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长洲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防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长洲交警全体民警、协警的共同努力下,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切实降低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长洲交警依法查处了一起驾驶员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30日下午16时许,摩托车驾驶员李某驾驶牌号为桂D****5(车主为李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金晖车站往河东方向行驶,在行驶至新兴二路鸿润广场对开路段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长洲交警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民警询问和查询系统后得知,李某在2000年时经考试在梧州市车管所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由于逾期未年审,李某的摩托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属于无证驾驶。
在对李某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执勤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酒气,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仪检测。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初步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5毫克/100毫升(标准为8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随后,李某被带至红会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等待进一步检查结果。
由于李某涉嫌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长洲交警大队依法暂扣了其摩托车车辆及行驶证,并对其做询问笔录,同时通知其家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钟嘉宁 肖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