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整治模式,保障出行安全
    ——龙圩交警持续开展每周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4-22  分享到: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效,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震慑的高压态势,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持续安全平稳,龙圩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的部署要求,积极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措施,使“4·21” 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此次的统一整治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68人次,出动警车48辆次,设立4个临时检查卡点(城东五路社学路口、龙城路小转盘路口、新地镇国道207线、大坡县道185线),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7起,暂扣机动车辆21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辖区群众“五一”假期期间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周密安排,强化部署。按照支队的统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别是针对“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通行秩序的管控和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苗头性动态,认真落实“4·21” 集中统一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行动的目标任务、行动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全警动员,积极行动。按照行动方案的统一安排,从下午15时开始,大队采取高压整治勤务模式,在辖区迅速展开统一整治行动。本着“统一行动、自行为战”的行动方略,以中队为单位,以各中队管辖路段为整治行动区域,全部采用大范围的流动巡查勤务方式,对各类通行上路的机动车实行严格的逢车必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地进行查处。在主要干道,突出大型货车、运输危化品车辆、途经辖区7座以上客车的检查重点,及时发现和严格查处货车超限、违规运输危化物品、客车超员以及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突出了农村面包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检查重点,对发现的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与此同时,大队还分别在主要路口设立流动巡查小分队,对行驶在城区范围的各类机动车实行严格检查,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执法装备,固定证据,对发现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

三、加大督导,确保实效。为保证此次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确保勤务措施落实到位,行动期间,大队领导成员加大勤务督导力度,坚持深入一线了解行动进展情况,靠前指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队充分利用电台、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提醒工作。执勤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断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隐患车辆。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发动大家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参与交通。

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

廖 媛)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