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苍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过不懈努力,促成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夫妻和好。
原告杨某某诉称,她与被告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之后在旺甫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因双方认识不久便草率结婚,缺乏必要了解,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未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被告车某某性格火爆,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发脾气,喜欢动手打人,杨某某不想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遂向法院提出离婚。但车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
调解当天,原、被告双方提前来到法庭,为了替自己壮胆,与杨某某一同前来的还有自己的父亲以及两位堂哥。还没开始调解,原告杨某某的父亲便情绪激动地斥责被告,声称自己的女儿坚持要离婚,现场十分尴尬。
为了安抚双方对立的情绪,民一庭的法官们将原告的亲属安排到了另外的办公室,而仅仅让小夫妻俩进入调解室调解。调解一开始,原告杨某某便历数被告车某某的种种不是,声泪俱下,似乎承受了莫大的委屈,要求离婚的态度相当坚决。被告车某某也是满腹委屈,双方各执一词。之后,原、被告双方把存在问题和矛盾都摆出来,并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主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细心地记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
在倾听的过程中,主办法官发现双方的矛盾主要来自于男方的火爆性格,再加上小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为了筹措不菲的医疗费,双方都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于是,主办法官适时启发原、被告双方都要多以家庭为重,考虑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多看到对方的优点,发生矛盾要多加沟通,夫妻之间应该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尤其是作为丈夫,更应该主动承担起照顾小孩,爱护妻子的责任,决不能动手打人。并且告诉夫妻俩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救助办法,有些慈善机构愿意给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提供免费治疗。一番话,让夫妻俩重燃了生活希望。最后,经过法官苦口相劝及亲朋的说和,被告车某某也当即表示今后一定改正过错,保证不再动手打人,愿意当着法官及在场亲朋在保证书上签字,并数度向自己的妻子道歉,至此,原告放弃了坚持离婚的想法,两人终于重归于好,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终得完满。
(柳思 肖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