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年仅19岁的驾驶人周某被戴上“铁枷锁”,送至岑溪市看守所羁押,年轻的脸上满是悔恨和沮丧,却是因为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致对方驾驶人受伤。周某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3月22日20时53分,周某驾驶桂D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国道324线岑溪市马路镇善村路段直行时,与正在左转的何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住院,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双方驾驶人进行抽取血样并送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发现周某血样酒精含量达173.4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并且周某本人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19岁的青春年华,却要在牢笼中度过一段时间,何其可悲,又何其可叹。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机动车,拒绝酒驾、醉驾,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既是为自身安全着想,也是为他人安全负责。
目前,周某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看守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事故现场
(李茵 黄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