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放心,我们以后一定按时把赡养费交给父母,亦会多回家看望照顾父母,谢谢你们”。4月12日,在新地镇大维村莫朝光老人家里,莫桂全等五兄弟姐妹诚恳地对办案法官说道。
原告莫朝光、李琼芬是两位七旬老人,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两个女儿均嫁到外村,老人自己居住,常年患病,李琼芬更是一名残疾人,去年因脑出血出院,花去了三万多元医药费,现尚欠6000元医药费未支付。因为医药费的分摊和父母的赡养问题,五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隔膜,甚至对老人的医疗费数额持怀疑态度,谁也不愿意主动承担义务及交缴尚欠的医药费,导致两位老人很是寒心,遂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五个子女定期支付赡养费及承担拖欠的医药费。
龙圩区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对于这类因赡养父母而起的纠纷,在当事人家中组织展开调解,更容易唤起父母与子女之间昔日亲情以利于妥善解决纠纷,于是便决定来到原告家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引导各当事人将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吐为快,随后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入手,向其释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五被告回想到父母含辛茹苦地养大自己,意识到不能因为医药费的分摊问题而影响到家庭感情,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30元,拖欠的医疗费五个子女各承担1200元,当场支付完毕,并表示以后会多回来探望照顾老人。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每个老年人所期盼的,特别在农村地区,子女常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在精神上孤独,物质上处于困境。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但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有所养”不是一句空话,而且也维系了以往的亲情,使得亲情回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解纠纷
(范醒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