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法官吗?麻烦你帮我和原告方约个时间,我希望当着你们的面把赔偿款交给原告,顺便叫原告不要申请执行,我不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即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当事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刘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判赔偿人民币58745元给原告封某。判决生效后,刘某经主办法官多次催促,均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判决内容。在主办法官最后告知原告方将申请法院执行时,被告刘某不再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而是询问主办法官如果不履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主办法官向他说明,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经查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被告刘某希望主办法官能够劝说原告方暂缓申请执行,后经多次沟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目前,岑溪法院已先后两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失信人名单,有力地震慑了那些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们,对解决“执行难”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陈金明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