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证贴现为由,骗取广西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经营者周沃新121.9万元,日前,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陈明耀批准逮捕。
今年已66岁的陈明耀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后于2008年9月4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初,陈明耀得知广西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盈特钢公司)实际经营者周沃新因其公司破产重整而急需资金,便通过他人介绍搭上周沃新,以有意向提供重整资金为名前往新盈特钢公司进行考察,并成功骗取周沃新信任。过几天陈明耀对周沃新讲,自己人脉关系广,可通过办理银行信用证贴现业务获取7%的高额佣金,要求与周沃新合作经营,并由周沃新筹集贴现过程中所需的1.5%保证金,贴现获利后双方平分佣金,以获取新盈特钢公司重整所急需的资金。经陈明耀游说后,周沃新最终同意陈明耀提出的合作建议,并愿意将届时筹集所谓信用证贴现业务所需的1.5%保证金交予陈明耀。
2015年4月中旬,陈明耀联系到周沃新,向周沃新出示了自己虚构的台湾好媳妇集团与广州政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明耀)的合作协议,同时以台湾好媳妇集团即将有一笔800万美金信用证即将开证至国内,要求周沃新按双方约定而提供该笔800万美金的1.5%资金(约合人民币75万元)作为贴现保证金,并另提供5万作为律师费用。周沃新于4月28日向陈明耀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80万元,陈明耀将其中60万投入到“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石油期货炒卖,余下20万用于生活各类开支消费。2015年5月中旬,陈明耀将炒卖石油期货亏损仅剩的10万余元也全部提现用于日常花销,直至7月下旬挥霍一空。
2015年8月初,陈明耀再次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周沃新6.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1.9万元),并将其中的40万用于石油期货炒卖,余下1.9万用于日常花销,最后亦被挥霍一空。
经调查,陈明耀在收取周沃新的121.9万元人民币后,并未从事任何与信用证贴现相关之业务活动。鉴于陈明耀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2016年2月18日,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深圳市的南方联合酒店将陈明耀抓捕归案。
(陈玉 赵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