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清明节前夕,岑溪市人民法院团支部组织20余名青年干警代表前往归义镇金鸡村李植华烈士纪念碑前进行祭奠。
面对革命烈士纪念碑,全体党员庄严地举起右手,在中共岑溪法院第五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蒋尚志的带领下再次重温入党誓词。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干警们向革命烈士纪念碑默哀并敬献了鲜花,寄托对烈士的怀念与哀思。
随后,青年干警在烈士碑前驻足细读李植华烈士的生平简介,据介绍,李植华1906年出生在归义镇金鸡村。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岑溪县农民协会办事处主任,在苍梧、岑溪等地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深入山区开展游击斗争。1929年7月,被委任为凤山县县长,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建立苏维埃政权,并当选为苏维埃政府主席。1930年初,在凤山县康里村与反动民团作战时英勇牺牲。
活动结束后,青年干警们一致表示要牢记革命烈士为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所做出的巨大牺牲,努力向他学习,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干警们向革命烈士纪念碑默哀
(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