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杜绝因酒驾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3月31日晚上,长洲交警大队在辖区新湖一路开展节前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文明、平安、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3月31日晚20时,长洲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辖区大排档较为集中的新湖一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另一路民警则深入路边大排档、烧烤档对过往车辆进行巡查。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对驾驶员和和同车乘客开展了耐心细致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例说法,提高驾驶员和同车乘客对拒绝酒驾、文明出行交通文明意识的认识,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在晚上20时2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桂DT****的小汽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酒精检测仪突然响起了警报声,驾驶员涉嫌酒驾。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经过检测,该车驾驶员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据驾驶员自述,他在开车前半小时在大排档和朋友喝了一小杯白酒,看着只是一杯小小的白酒自己也就没放回事,哪知道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随后,长洲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林某作出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长洲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清明将至,聚会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切实树立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长洲交警大队也将对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营造严防、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据统计,31日的行动,长洲交警共检查车辆100多辆,查获酒后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0多起。
查车
(钟嘉宁 肖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