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阳光评议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点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4-01  分享到:

“如果原告与被投诉人双方对和解协议有不同解释,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而不是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裁决……”这是2016年3月30日万秀法院公开审理原告香港某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秀区分局投诉商标侵权的答复及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的一段庭审发言,也是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首次两级行政机关首长同时出庭应诉并在法庭上所发表的质证与辩论意见。而在法庭旁听席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的相关执法人员等人到庭旁听。

“我觉得两级工商部门的行政首长都出庭应诉并在庭上发言,‘民告官’终于能见到‘官’且听到官的发声”。庭后参加该案阳光评议活动时有的人大代表是这样点评的,有的政协委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畅所欲言的点评。

通过行政审判努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心之一,而通过邀请代表评议来推动法院行政审判公开是万秀法院近年阳光司法工作的一个方面。针对以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情况,万秀法院狠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化。对该案庭审阳光评议,代表们为两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都给了点赞。

庭审现场

李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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