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4日,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驱车前往石桥镇,与当地人民调解员“强强联合”,啃下了一件执行“骨头案”。
被执行人莫某经营着一个家具加工厂,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会使加工作坊面临倒闭的风险,执行法官卢勇考虑到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十几名工人的生计问题,决定邀请石桥镇德高望重的人民调解员杨志军协助执行。
当天,调解员杨志军从中协调,被执行人莫某相较前几次的“会面”,表现得配合了许多。莫某向卢法官一行人介绍了加工作坊的经营情况和预期收入。
“莫某,这个厂子你要用心经营好,你的情况我们已经跟申请执行人说过了,他同意宽限你一些时间,但是还款的义务是一定要履行的。”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耐心开导莫某。
“法官你放心,等我得了货款和工人清算完工资后,我就履行我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莫某认真地向卢法官承诺道,同时对法院的体谅表示了感谢。
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化解民事纠纷,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认真分析本辖区内民事纠纷和执行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寻求解决对策。遇到“骨头案”,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和执行工作,利用人民调解员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优势,在送达、调解及执行上“打好配合”,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和解率,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走访被执行人的加工厂
(卢勇 莫富森 张玮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