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交警开展“春季攻势”清明节前夕涉牌涉证违法整治再升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3-28  分享到:

为严厉打击机动车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净化春季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群众在“清明节”期间有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龙圩交警大队立足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大队认真研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实行工作层层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大队及每位民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执行“领导包片、中队长包线、民警包段”的承包责任制和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的“四定”工作制,全力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同时,通过从严格管理,有效形成对假牌假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拓宽整治范围。大队在巩固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基础上,向县、乡镇、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道路范围延伸,进一步加强区域巡逻,结合低速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依法严查假牌、套牌、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3月23日,大队林水中队的执勤民警根据城区车流量较大、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执勤点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以国道207线松脂厂社学路口、帝龙红绿灯路口为重点路段,加大对对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伪造、变造、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并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严厉处罚,对于假牌套牌机动车,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从重从严处罚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当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起,其中,其中未悬挂机动车号牌2起,超员5起,不戴头盔13起,未年检10起,无保险8起,有效的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教,营造整治氛围。为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大队积极借助广播、电台、报刊、“双微”平台等媒介的力量,曝光故意遮挡、伪装号牌、套牌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向过往车辆和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并采取口头提醒的方式,向每位驾驶人宣讲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后果,使群众对涉牌涉证的危害性形成共识,共同抵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争取群众理解和关注,最大限度的扩大受众范围。

龙圩交警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

廖  媛)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