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全范围宽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企业生态得以“环保”发展。近两年,得益于辖区法庭“保姆式”贴心的法律服务,被喻为“城市矿山”的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企业生产秩序井然,今年以来,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近两成,这是笔者8月29日在园区采访获悉的喜讯。
目前用地面积上万亩的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是我区重点产业园区和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目前共引进企业近80家。园区内大多数企业从事的“行当”是对废弃资源的再生利用,人们日常生活中淘汰掉的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的电线、机械、塑料壳或者汽车的零配件等废旧物料在这里经过拆解、粗加工、深加工等工序,可变成再生铜、再生铝、再生不锈钢、再生塑料,这些丰富的再生资源利用价值甚至不亚于原生的矿产资源,园区因此被形象喻为“城市矿山”。
随着园区建设项目不断推进,落户园区的企业越来越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等纠纷也越来越多,为满足园区企业法律服务的需求,2013年11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在园区设立法庭。近两年来,园区法庭坚持为园区和企业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印发法律诉讼指南,送上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与园区各企业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沟通机制,深入各企业,“订单”式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园区法庭法官共50余次到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园区内的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广西置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宏图公司、汇美公司、骆驼蓄电池厂等企业召开“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并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对如何规范和完善园区以及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员工如何依法理性维权等提供法律“智囊”服务,规范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园区企业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员工以农民工居多,极易发生劳动争议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园区法庭法官经常深入到可能存在这类纠纷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防范于未然。对提起诉讼的此类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充分发挥调解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李某等37名职工因辞职与园区内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今年1月上旬,李某等37名职工分别向园区法庭起诉某公司。园区法庭的办案法官在充分深入研究案情的基础上,拟定了双方当事人都可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分批次做调解工作,用多种调解方法,进行多元化联合调解。经过5个多月数十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今年6月2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37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利,又兼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区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园区法庭还坚持通过调解,保障债权人利益又帮助负债企业渡过难关,“放水养鱼”助推园区民营企业发展。8月18日,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时,园区法庭对暂处危机却有发展前景的再生资源工业园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主动提出“放水养鱼”方案,即由债权人原告先支付一部分债务,争取原告对被告某公司生产的产品撤回诉讼保全,由债权人原告给与该企业适当宽展期,帮助该企业恢复生产。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借款355万元,余款350万元及利息分期付款偿还,原告当即撤回了对被告生产车间及产品进行查封的申请。一起大额借款合同案经调解圆满解决,不仅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最大化,而且避免了企业的停工停产,帮助负债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双赢。
法庭“保姆式”贴心的法律服务,在“矿山”“治理”中打出了一张“环保牌”,铆劲下足的“环保单”,让“城市矿山”被“治理”得“清清爽爽”。园区法庭庭长王宏坚告诉笔者,园区法庭成立至今审结的60余件园区内企业纠纷案件,均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调撤率达100%,无一起案件改判,无一起投诉,无一上访案件。
矛盾纠纷化解实现“零排放”,有效促进了企业有序发展。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纪委书记陆献忠介绍,今年1—8月份,园区进口各类再生资源近20万吨,同比增长近五成,财政收入近2亿元,同比增长近一成,工业总产值完成约200万亿,同比增长近两成。目前,园区已经成为国家进口再生资源“圈区管理”园区、国家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和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黄世钊 李继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