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交警队伍全体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执勤执法民警、协警的人身安全,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护工作。
组织学习考试 强化防护意识
近期岑溪大队组织民警、协警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形成学习记录,并分别组织了安全防护基础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了民警、协警的安全防护意识。
开展技能训练 提高实战能力
岑溪大队要求各中队常抓不懈勘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培训:一是事故现场警戒区域、警示标志、反光锥筒、警示灯光的设置;二是警车安全停放、事故现场指挥疏导、现场安全撤离、安全站位的演练;三是交警、消防、急救中心的协作联动。通过训练和演练,民警、协警进一步掌握了安全防护技能,规范了现场防护行为,提高了事故勘查的实战能力。
组织排查摸底 清查防护装备
为进一步摸清各大队安全防护装备数质量情况,岑溪大队组织各中队对照公安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中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标准,全面清查统计本部门安全防护装备的种类、数量、性能、质量等情况,为下步补充配备奠定基础。
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规定制度
为促进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协警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岑溪大队将各中队组织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学习考试的情况、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事故现场的实际防护措施等内容,全部纳入季度事故考核认证,并将对排名靠后的部门督促整改。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大队印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规定》,对装备配备、现场设置、标志摆放、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民警学习记录有关规定
(廖东光 李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