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车辆的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龙圩交警大队针对实际情况,积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
2016年3月15日,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城东五路进行巡逻执法时,查获一辆违法运送液化器的改装面包车,成功消除一起安全隐患。上午10时许,林水中队的执勤民警在国道207线帝龙路口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未进行入户的新面包车后排座位已经拆除,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打开后备箱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后备箱时,执勤民警大吃一惊,面包车的后排座椅被拆除,里面堆放了整整10个瓶装液化汽罐,而且有部分罐瓶的外表已是锈迹斑斑,明显超过了安全使用期限,整个车厢内都是一股浓浓液化汽味道。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没有相关部门办理液化汽等危险品运输证件,存在违法运输危化品和非法改装的嫌疑,并立即将该车查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中午,执勤民警又继续在机动巡逻中查处了一起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路面通行环境。12时左右,大队林水中队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在国道207线龙圩路段巡逻。当执勤民警巡逻至松脂厂社学路口时看见该路段上洒有大量的砂石,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由于该路段道过往车辆较多,特别是遇有二轮摩托车行经此路段时如突然紧急刹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执勤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现场情况,发现一辆桂D1***8的中型自卸货车因未按规定盖蓬布导致所载的砂石在行驶过程中遗洒、飘散在地面上,对过往车辆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也污染了路面环境。为避免引发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及时在距该路段100米处放置了警示锥桶,提醒过往车辆及时避让,并进行交通疏导,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随后,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驾驶员运输砂石途中如不进行篷布覆盖,洒落的石块不但会对路面造成损害,还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埋下事故隐患,使其认识到“小事情”可以造成“大危害”的后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于150元的罚款,当场还要求该名驾驶员对路面的进行清扫,尽快恢复路面的整洁。
执勤民警在对过往的大中型货车进行检查的同时,还不忘对两轮和三轮摩托车进行详细的检查,对发现有非法改装、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的摩托车违法交通行为,民警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处罚,坚持做到“依法执法,教罚结合”。在此,特别提示广大驾驶人员应当引此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出车前对车况进行仔细检查,杜绝各种非法及不文明交通出行行为,共同维护良好道路行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截止目前,此次的整治行动大队共投入警力50人次,警车10辆次,设立固定执勤点4个,检查各种车辆300多台次,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1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2起,暂扣机动车32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廖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