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啦,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您却解决了我们家多年的纠纷!”当事人叶某感激地握住执行局林法官的手说道。2016年3月10日,八旬老人叶某的“家务事”在苍梧法院执行局林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得到解决。
原来,耄耋之年的叶某夫妇有四个儿子,在本应安享晚年的年纪,儿子们却不尽赡养义务,这让他们伤心不已。2015年6月,叶大爷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父子间几经调解无果,随后法院判决叶大爷的儿子们每月支付老人300元生活费。但此后叶大爷的儿子们却以家庭财产分配不均和家境困难为由,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两位年迈老人生活窘迫且体弱多病,不得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后,苍梧法院执行局的林法官向当地村委和家属了解情况,屡次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但双方丝毫不退让的态度使调解无法进行。
3月10日早上,为了促成和解,林法官一行不辞辛苦前往富宁村,并接送双方当事人到村委进行调解。“‘百善孝为先’,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父母把我们带到世上来,感谢父母对我们的培养教育。家庭成员之间手心手背都是肉,万事要做到‘大公平,小不争’。”林法官的开场白让在座的双方陷入了思考,引发他们敞开心扉,诉说在家庭生活中的种种磕磕绊绊,让法官“评评理”。
林法官先从情理上做通了大儿子和三儿子的思想工作,又从现实和人情出发,与叶某夫妇开展沟通,对于不在本村的二儿子和四儿子,林法官通过电话连线耐心劝说。经过2个半小时的释法明理,叶某夫妇和其儿子终于同意了法官提出的方案,达成执行和解,在场的两个儿子当场给付了部分赡养费。案件调解结束已是下午三点,林法官一行人顾不上饥肠辘辘婉拒了叶某夫妇午餐的邀请,又驱车前往下一个办案点。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倡导实行家事审判改革。与普通的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纠纷背后常常伴随着长年的情感纠葛,如执行不慎,即使案结事也难了。苍梧法院执行局以“家事”的调解模式设置程序,以“家和”的理念贯穿办案过程,坚持调解优先制度,只有确已无法调解的家事案件才进入正式强制执行阶段。让家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做到“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的社会效果。
执行法官在做父子间的和解工作
(莫富森 张玮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