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既然一起在同一个小区里买了房子,而且做了邻居,那也是一种缘份。但在张先生重新装修房子过程中,却因为三部空调外机安装不规范,而跟邻居打起了官司。长洲法院审理判决了该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龙某、孔某甲、孔某乙是某小区某单元的业主,与被告张某为邻居,张某住楼上,龙某、孔某甲、孔某乙则住楼下。当时被告装修房子时,在原告房屋的三个房间的飘窗顶水泥板上安装了三台空调室外机,但挤爆了窗顶水泥,致使原告房间飘窗顶水泥板出现多处裂痕,原告认为被告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当影响其生活,双方为此事多次争吵、协调无果,原告于是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在有其他安装位置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没有考虑原告方的利益,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原告房屋的三个房间的飘窗顶水泥板上,且因安装不规范,致使原告房间飘窗顶水泥板出现多处裂痕,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居住环境,遂判决被告张某拆除安装在原告房间飘窗顶水泥板上的三台空调室外机,并将损坏的水泥板修复完好。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无异议。但张某心里却有一口怨气,所以一直拖着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龙某、孔某甲、孔某乙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本着“先调解后强执”的原则,于2月24日上午来到了张某家中,并从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引导张某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同时对张某进行相应的法治教育。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感召力下,张某当即决定第二天马上动工,找人回来拆除安装在原告房间飘窗顶水泥板上的三台空调室外机,并将损坏的水泥板修复好。与此同时,两家人也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最终握手言和。至此,一起相邻纠纷案完满执结。
笔者寄语:作为左邻右里,每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之间无论发生任何纠纷,均希望双方能以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如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也并非什么坏事,起码在法院公平、公开、公正的判决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平息纷争。
(卢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