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的谈某和黄某为同村邻里,因琐事二人打架,导致谈某受伤。2月19日,岑溪市糯垌法庭开庭前成功调解该起人身伤害赔偿案。在法官主持下,三位人民陪审员“化身”人民调解员合力为二人调解,使黄某当即给付赔偿金。“剑拔弩张”的二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在2015年12月18日下午,谈某与同村的黄某发生纠纷打架,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置。民警先让打架受伤的谈某到市人民医院治疗,治愈再作处理。谈某住院共8天,用去医疗费五千多元。2016年1月4日,村支书也是岑溪法院的现任人民陪审员甘敏和其他村干部会同派出所对二人进行调解。谈某要求赔偿七成医疗费,黄某却只同意赔偿一千元,调解未果。2016年1月26日,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因伤损失共9948元。
主办法官傅小林受理该案后认为,原被告二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里乡亲,发生矛盾实属不该,应大力调解避免以后爆发更大冲突。法官先到派出所调取了二人打架事件的第一手材料,再到市人民医院核实谈某用药清单中所用药物,还专程向村干部询问事件起因、二人的为人处世,充分了解了案情。除此之外,法官还收集好相关赔偿依据和标准,为调解该案做足了准备功夫。此外,法官还无意间了解到谈某和黄某都有亲友曾经在法院担任过人民陪审员,遂请求他们共同参与调解。
开庭前,两人怨气未消,黄某抱有极大的抵触情绪,表示不会出庭应诉。经陪审员甘敏一再疏导,黄某才愿意在出庭。开庭前,法官为二人阐明法理后,双方的亲友——两位原人民陪审员适时参与调解,劝说他们以邻里关系和睦邻友好为重,互相做出让步。轮番劝说之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黄某一次性赔偿三千元给谈某。
经过三位陪审员的通力配合,社情民意的打动才让这起“争口气”的官司得到和平解决。案结事了后,傅小林法官感慨道:“只要功夫深,争气官司也能磨平气!”
(傅小林 梁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