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房东“引狼入室” 大胆窃贼“吃窝边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2-17  分享到:

一男孩为交租金,租房不到一个月便将盗窃的“黑手”伸向租客和房东。近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罗某今年17岁,是广西岑溪市马路镇人,初二开始就辍学在家,后离家四处外出打工,2015年11月,罗某辞掉广东某工厂的工作来到梧州某饮食店做厨房小工,租住步埠路一级李某某的私人出租屋。随着交租期限临近,罗某打工的薪水未得,而之前的积蓄已经挥霍一空,遂萌生了盗窃同屋租客财物的想法。此后罗某进行踩点,熟悉出租屋内的结构及租客的作息时间,自11月中旬起疯狂作案至少四起,趁同屋租客外出时使用螺丝刀撬锁破门,分别潜入该出租屋2楼、3楼、4楼的房内实施盗窃,由于出租屋内的门锁都是旧式挂锁防盗功能差,各层租客均为外地流动人口没有及时报案,使得罗某频频得手。2016年1月5日下午,罗某更是大胆潜入出租屋1楼房东的房间盗窃现金,但尚未逃离现场就被回来的房东李某某当场抓住。公安机关在罗某租住的房间内搜获其作案所得的手机、银器、现金等赃物赃款一批,价值人民币达1200多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了解,罗某初中辍学后长期在外打工,与家人联系较少,缺乏学校的教育和家庭的关爱,由于文化水平不高,难以找到合适稳定的工作,最终因为一时歪念走上犯罪道路。检察官建议,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有时难以抵挡外界的不良诱惑,因此家长们不但要关注子女物质上的需求,也要积极了解子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子女成长道路上及时给予教导和帮助,教育他们学好文化知识,掌握生活技能,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肖飞 李宝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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