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6日凌晨01时32分,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接市局110报称,在S40线苍硕高速42公里加800米处有一辆运载小车的挂车发生自燃,02时15分到现场,03时40分已将火势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共烧毁20辆小车,03时58分恢复通车。详细情况如下:
燃烧车辆车头车牌“桂B7XXXX”,挂车车牌为“赣KCXXX挂”的挂车,驾驶员为胡某,准驾车型为A2。车上装载五菱牌和宝骏牌汽车共22辆,于上述事件、上述地点发生自燃。经交警、消防、卫生以及路政等部门的奋力施救,车上有2辆小车及时拖离现场,即共有20辆小车严重烧毁。挂车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由于燃烧车辆体型巨大,导致后方车辆无法通行,高速四大队采取现场交通管制,从藤县新庆、平南、大安直到贵港沿线多个管制点并采取分流措施,有序将堵塞车辆进行分流,最后将后方车辆安全分流,有效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现场
(黄斌 廖洁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