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016年1月26日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搬新址后的首件案。
该案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吴某承包了被告梧州市某茶厂的厂房建设工程,但被告在工程完工并经结算后却没有依约支付工程款给原告,原告遂于2014年10月起诉至龙圩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法院依法受理后,经多次上门均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传票给被告,法院最终以公告形式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传票,并于2016年1月26日当日准时开庭审理该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因梧州市行政区划调整部署的需要,龙圩区法院搬至梧州市万秀区西江三路12号(即原万秀区法院办公场所)办公。1月25日,龙圩区法院正式与万秀区法院互换办公场所。为了尽快完成搬迁工作,不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龙圩区法院干警牺牲双休日,加班准备搬迁工作。1月25日当天,龙圩区法院全体干警更是顶着严寒加班加点,从上午7时30分开始进行搬迁,一直持续到晚上22时,确保一天内完成各审判部门及法庭的搬迁工作,使办案工作不因搬迁工作而耽误。此外,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龙圩区法院还于龙圩区政务中心开设了便民信息诉讼服务站(位于龙圩区政务中心三楼318室),为辖区广大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立案登记、远程视频约见法官、收转诉讼材料等诉讼服务。
1月26日当天,搬新址后的龙圩区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正常开展。
(张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