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伤者家属来到万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一面“热心为民好交警,过硬本领保平安”的鲜红锦旗送到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手中,感谢民警黎警官为破获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所付出的辛劳。
12月14日上午9时40分许,在万秀辖区桂江一桥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驾驶黄色电动车的女驾驶员江某在超越同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电动车时,右车把与对方的电动车发生刮碰,导致陈某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江某见状就将陈某扶上自己的电动车,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在挂好号并交上拍片的钱后江某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医院,在此期间,江某并没有打电话报警。
被送往医院的陈某经过医生简单的治疗后马上打电话给家属告知此事,家属立即拨打110进行报警。接警后,当班的事故处理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侦破工作,一方面派人前往伤者所在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另一方面调动路段现场的监控和寻找目击证人等方面入手。民警从伤者口中只能大概了解到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是无号牌黄色电动车、驾驶员为女性这些比较模糊的信息。
在直接证据缺失、搜寻困难的情况下,带班民警黎警官始终不放弃对肇事车辆和司机的追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前后路口监控视频,反复翻看视频资料,逐步缩小侦破范围,终于在当日下午13时,在蝶山二路一营业厅门口发现肇事车辆,民警马上驱车前往将肇事人员追逃归案。
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陈姓老人已有70岁高龄,事故造成其股骨骨折,需要一笔不少的手术费及治疗费。案件的成功侦破,使急需进行手术的陈姓老人的医疗费用得到了保障,有力维地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拨打110,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避免扩大事故的不良后果,加重承担的事故责任。
家属送锦旗时当事民警不在,故由其他当班人员代接锦旗
(李媛雯 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