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笔钱,我们一家老小就可以安心过年了,谢谢法官!”2016年1月6日,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该县夏宜瑶族乡某木材老板与39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共计24万余元,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5年以来,蒙山县法院执行局实行精细化管理,执行工作力求精确、高效、务实、便民,去年以来至今年1月10日,该执行局接收案件465起,执结案件379起,执结率为81%,执行到位标的额880余万元。
精确识别,有效保障胜诉利益
“执行款我已经收到,没想到,这么小的案件法院都那么重视,很快就执结了,让人感觉心里暖暖的。”2015年11月29日,申请执行人陆某收到案件执行款后回短信告知法官蒲新华。原来, 2015年10月申请执行人陆某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蒙民初字第297号民事判决书,向蒙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黄某、农某支付尚未偿还的余款421元。
“‘小案’不能小看,当事人胜诉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接到这起标的“超小”的案件,蒙山法院执行法官黄世友迅速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同时通过账户及入户查证等方式精确查询,确实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详细了解被执行人信息及动向,精确识别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的原因是在于主观认识、态度问题还是客观因素,选择更好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思想动员及沟通交流释法明理,从而实现执行效果最优化。
“不要认为这是小事,我们通过精确查询,了解到你具有履行能力,如果你拒不履行到时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就给自己添大麻烦喽!”2015年11月28日执行法官黄世友打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晓之以利害,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由于法官释法说理到位,对被执行人产生了震慑和触动,被执行人黄某态度发生转变,当场表示愿意交纳该案的案件款及执行费用共计471元。
2015年10月份以来,蒙山法院开展“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加强联系与银行、工商、国土、房管、车管等各方联系了解被执行人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情况,深入实地精确了解精确识别被执行人信息情况,确定其履行能力及不履行的主、客观因素,通过网络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及信息并采取执行限制措施,找准案件执行突破点,做通过信息准确、精准判断,做到快速出击、迅速执结、提升质效。两个多月以来,蒙山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涉及赡养纠纷、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类型“小标的”案件20余件,执行金额5万余元,当事人纷纷打来电话、发来短信感谢执行法官们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精心救助,开展执行暖心行动
“钱虽然不多,但真的是雪中送炭,帮了大忙了,我一定要亲自来谢谢各位法官。”!” 12月3日,蒙山县新圩镇新圩村当事人黄某不顾身体残疾、出行不便亲自到蒙山法院执行局向法官们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原来,黄某2014年因为交通事故致使身体残疾,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林某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黄某一时也不知所措,家庭陷入困顿之中。执行局法官深入了解黄某具体家庭困难情况,为其申请缓、减交诉讼费用,又建议他申请司法救助,并为其提供上门服务,为他完善申请材料,成功获得了司法救助。同时,结合其家庭具体情况,为他提出各项致富建议供其选择,为其生产生活提供各种帮助。
“当时心里很乱,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还是法院的各位法官们热心地帮助我申请缓、减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救助,还为我今后的生活谋划,是法官们的帮助让我的生活又有了新的希望,真的很感谢他们!”黄某这样说道。
2015年以来,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执行暖心救助活动”,通过精确帮扶,有效为特困难申请执行人解决生产生活等各方面问题和困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系统统计和分类,结合实际将危重病人员、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等列为优先扶助对象,支付司法救助金,截至11月底,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为10余名涉及刑事被害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2万多元,深得当地群众地称赞。
“司法救助不仅要体现‘救’之目的,更要重视“助”之意义。”蒙山法院副院长秦永炎提出要求。蒙山法院通过申请司法救助为引子,为让受救助者获得持续的帮助,会同县政法委、当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营造救助联动的外部环境拓宽救助方式,协调以低保、医保、民政救助等形式有效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并且,结合当事人的身体及家庭情况,及时了解并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及生产信息等,延伸帮扶方式,提供致富渠道。
精细管理,集中办结提升质效
“老人家,这是这个月的60斤米和100元的生活费用,您收好!11月23日,法官黄世友、蒲新华将强制执行到位的大米和生活费用交到西河镇古排村林氏老人手中。“今天的晚饭不用愁了!”接过米和钱老人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原来,今年7月老人林某清便将不赡养自己的儿子林某告上了法院,经过调解林某同意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及60斤大米,可是林某只履行了一个月就再没动静了。该案件于11月13日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黄世友曾上门作被执行人林某工作,但其固执己见宣称自己早已和老人分家,坚称已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执行局干警见已无自动履行可能,便经过法定程序先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冻结,并扣划了一笔赡养费,让老人看病买药。同时,法官黄世友又再次上门对林某进行劝解。 “每个人都会有年老的时候,你也是有子女的人,如果到你年老了,你的子女也不养你,感同身受你想想看,冬天到了,不能让老人的心更寒!” 黄法官将心比心地说道。这时,被执行人低下了头, 默默地将当月的60斤米和生活费用交给法官,并保证今后一定履行赡养义务,请法官监督。这是蒙山法院执行局进行精细化管理后,开展赡养纠纷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成功执结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蒙山法院执行局对人员、案件及各项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首先对人员进行精细化要求,“做事要认真细致,每一个信息都很重要,细节是执结案件的关键。”执行局副局长黄世友这样对干警们要求。同时,更加注重执行工作科学分工,一人管一案,一案归一类,一类设一项,将人员专业化,对案件归类专项化,案件执行集中化,从而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蒙山法院执行局今年通过工作分类化管理,积极开展系列案件、“小标的”案件、民生案件等10余次专项案件清理活动,取得了很好地案件执结效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黄世友到新圩镇谢村村认真了解司法救助申请人情况
(张廷强 蒋 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