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富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日在某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延时加班工资8000元人民币一直没有得到支付,于是宋某富于2015年9月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支持宋某的申请。裁决后,该公司仍一直未支付工资,2015年12月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很快依法对某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通过多渠道的详细调查,却没有发现该公司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百思不得其解,该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其名下怎么可能没有财产呢。执行法官觉得该公司的行为非常可疑,是不是他们把财产转移到别人的名下了,或者是不是他们改变了公司的名称。
带着这些疑问,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在各单位部门的协助下,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该公司去年已经把公司名称改了,执行法官也调查到新名称公司名下财力确实丰厚。很快,执行法官找到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就该案件进行谈话。张某认为拖欠宋某富的工资是在公司更名前的行为,现在公司进行改革并且换了新的名称,理应不是新名称公司的债务了,所以该公司才一直没有支付宋某的工资。执行法官当场指出了张某的错误,只要公司没有申请破产,无论名称变更多少次,所有负债都是要承担的,并告知仍不将拖欠宋某富的工资付清的话,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执行法官给张某上了一堂宝贵的法律理论课,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了维护自己公司良好的社会声誉,于是张某当天马上把拖欠宋某富的工资8000元存到法院帐户,再由法院退还给宋某富。至此,该拖欠劳动工资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
该案件的执行只是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的一个工作缩影。春节将至,万秀法院每一位执行法官都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加班加点,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大家安安心心过上一个好年。
(梁胜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