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岑溪•生态乡村活动是清洁乡村活动的深化、拓展和升级版。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通过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打击侵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协助挂点村开展工作等方式,积极开展美丽岑溪•生态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积极开展送法活动
全院干警通过多种形式、多样载体平台大力宣传“生态乡村”活动,各庭(局)室、工青妇等定期深入相关学校、社区(村)、街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道路安全的宣传,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提高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培育文明新风尚,让“生态乡村”活动成为农民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持续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乡村”建设的行为
严厉打击侵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切实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良现象,防止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刑事审判庭对构成犯罪的烧毁盗伐林木、污染水源、干部渎职、失职、贪污、挪用资金等等损害生态乡村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判决。法院干警们在开展活动中也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不准”,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实施任何破坏“生态乡村”建设的行为。
积极协助挂点村开展工作
该院积极发挥部门优势,除了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也要加大对挂点村的投入。单位一把手亲自抓“生态乡村”建设,坚持每个季度到挂点村指导工作至少1次,单位干警每月至少到挂点村开展“生态乡村建设”1次。同时,工作组积极为挂点村出谋划策,协助挂点村探索科学的利益激励机制、制定村约村规、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民事民办、加快推进村史室建设。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岑溪法院在美丽岑溪•生态乡村活动中的成效显著,为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