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 助推司法为民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今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在此之前,苍梧法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在诉讼服务大厅增加并完善了便民措施,早已摆好了迎接立案登记制落地的架势。
为加强立案登记制的舆论引导和宣传,苍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多次邀请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到法院观摩,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力保立案登记制工作的顺利铺开。
2015年是区划调整的第二年,同时也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年。自今年5月以来,苍梧法院收案数虽然出现了自区划调整以来的首次反弹,但在案件数量继续减少的趋势和立案登记制刺激收案的互相影响下,立案登记制实施半年多以来苍梧法院各类案件收案总量与去年同比增加0.22%,总体变化不大。其中书面裁定不予受理8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0余件,当场立案率大大提高。
事实证明,在良好的制度建制和科学的制度治理之下,立案登记制是法院立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的助推剂和试金石,让当事人在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就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
“我来当法官” 联调化纠纷
立案法官在立案审查时,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然而,立案法官的诉前调解并不总是那么顺利。
在情感和法理上,法官始终要保持中立地位,不偏不倚,始终要一碗水端平,如果让其中一方当事人觉得法官有失偏颇,轻则造成案子不利局面不易解决,重则当事人会质疑法官的公正性,有损法院的形象。
面对立案调解工作的瓶颈,苍梧法院想到了邀请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社区(村屯)干部以及妇联、企业、学校等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
今年7月的一个早上,一名女性当事人来到苍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哭诉欲与丈夫离婚。询问得知,其夫妻双方因琐事发生了矛盾,谁都不愿让步导致矛盾激化。得知这一情况后,立案法官亲自走访,到当事人家中了解其起居生活,认为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当即联系上当地的特邀调解员——一名中学老师,前来一同为当事人做诉前调解。最终,该案在立案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挽回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特邀调解员来“当法官”,是苍梧法院立案登记制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又一大胆尝试。特邀调解员能以一个法律志愿者的身份同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同时也从一个第三人的角度在起诉前给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些富有社会化的意见,更易于当事人接受。
开放的法院 阳光下的司法
2015年,在苍梧法院朴实的服务中心内,曾给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极为艰难的当事人发放过司法救助金9.5万余元,曾为430多人次的妇女儿童提供过法律服务,曾接待过近千人次或带着疑问或带着忧虑或带着愤怒的来访群众,也曾在法院开放日领着社会各界人士走进神秘的法院。
然而,立案庭干警的工作步伐并没有局限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他们耐心聆听信访群众的心声,把接访的地点延伸到农家乡镇;他们马不停蹄查封扣押,彰显人民法院的威正严明;他们披星戴月送达法律文书,只为当事人能及时知晓诉讼权利义务;他们下乡回访当事人,为渴望法律知识的农民送上精神食粮;他们关注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只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今年的几次“开放日”活动中,立案庭李汉辉庭长亲自上阵解说,向前来观摩的社会各界代表传达了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精神和具体措施,演示了苍梧法院阳光司法网上的各种便民查询服务,授业解惑之余也让更多的群众亲身了解了法院的立案工作,逐渐抛弃对法院“立案难”的看法。
全国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启动以来,苍梧法院按照全国法院的统一部署,制定好《信访必复制度》《诉访分离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行出有规、一访一记,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院长亲临一线接访当事人,直面聆听信访群众的诉求,在积极的舆论宣传和信访法官的正确引导之下,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理性维权。
苍梧法院的立案法官们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手扬法槌的肃严,却用他们一贯的责任、专业与热情来折服每一位到访的群众。站在法院第一道窗口的他们始终坚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
(立案庭陈法官到岭脚法庭接访当事人)
(杨颐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