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零时起,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黄标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驶入梧州市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路段包括梧州市国道321线(不含321线)以南、云龙桥北岸转盘路口以西、钱鉴路华机厂路口以东、仙凤山转盘路口以南、舜帝大道长洲检察院路口以南、西堤三路西江汊河桥底路口以东、三龙大道龙鱼雕塑转盘路口以东、西江汊河桥北岸岸桥底以东、西江大桥南岸转盘以北的市区道路。
交警部门已经在上述路口依法设立了黄标车禁止驶入的禁令标志,请黄标车驾驶人遵守规定,不要驾驶黄标车进入禁行区域,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并使用沿线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