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法治快报南宁讯(记者罗 妮实习记者刘奕奕)7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自治区党委礼堂隆重开幕。来自全区法学界、法律界、法学教育界、企业界、金融界、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重要党政部门的160名优秀代表(含特邀代表一人)和特邀嘉宾出席这一盛会。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陈际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自治区副主席陈武,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林国强出席开幕式,祝贺大会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正式代表)主持开幕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建平,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梁炳巨,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出席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广西法学会第四届名誉会长丁廷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广西法学会第四届名誉会长韦继松等参加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先明主持选举大会和闭幕式。
会前,自治区领导和中国法学会领导亲切接见了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与代表合影。
在热烈的掌声中,彭祖意宣布大会开幕。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法学会为大会发来了贺信、贺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新代表广西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陈锋做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章程》的决议;举行了广西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大会;召开广西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韩杼滨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与会代表和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韩杼滨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西法学会自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他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广西法学会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在繁荣法学研究、组织区域论坛、参与地方立法、加强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配合中国法学会积极承办了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建立了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广场和法律培训基地,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韩杼滨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中央政法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中国法学会和各省(区、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好组织、指导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中心开展法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广西法学会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学会的法学人才荟萃的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探索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与途径,拓宽法学研究服务的领域。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首先代表自治区四大班子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亲临大会指导工作的韩杼滨会长、周成奎副会长表示热烈欢迎。
郭声琨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广西法学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他说,广西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郭声琨强调,第一,要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法学研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学研究的全过程,落实到法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第二,要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开展法学研究工作。近年来,广西法学会在服务实践、服务大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承办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积极协助中国法学会创办“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主办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取得了很好成效。要继续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根据推进依法治桂各阶段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加强对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律问题研究,加强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依法治桂提供决策参考;第三,要围绕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活动。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之义。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围绕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等方面努力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等。
郭声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和推动法学会工作深入开展。
彭祖意在讲话中指出,广西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形势和背景下,法学会肩负着重要使命,其工作越来越凸现重要,越来越大有作为。
彭祖意要求,全区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这个大局深入研究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在不断强化自治区法学会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级法学会建设的力度,力争年内把市级法学会机构建立健全起来。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渠道广、形式活、效果好的法学研究和调研实践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法学工作者和法学研究成果,把法学会真正建设成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之家。
何新在报告中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他说,自广西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广西法学会自觉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一是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学研究活动。先后单独举办或与有关方面联合举办了执法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新刑法实施研讨、广西法学法律界如何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专题研讨活动;先后主办和承办了诉讼法学、法理学等有关学科或综合性学科的年会或年会性研讨会、论坛;二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广西地方和国家的立法活动,一些建议和意见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采纳。如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先后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初稿)、《广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初稿)的立法论证会,分别与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法制办、法治快报社等联合举办了“广西实施国务院关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办法”(初稿)、《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初稿)、《广西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初稿)、《广西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初稿)等法律专家论证会。与此同时,还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委托,分别完成了对台湾同胞投资法实施办法、外资代理制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著作权法、旅游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修正案、未成年人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社会救济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草案、修改草案及立法调研等大量的立法征询意见任务;三是积极争取和承担重点课题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努力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据统计,从九十年代后期至2005年底广西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的四次评选活动中,法学研究成果获奖达72项,其中获一等奖4项,获二等奖25项,获三等奖43项等。另外,还拓展国内外法学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西法学会的影响力等。
当日,大会还举行闭幕式,并宣布了广西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85名代表当选第五届理事会理事,48名代表当选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彭祖意当选为广西法学会第五届会长。
李先明、刘耀龙、陈锋、戴红兵、邓海华、陈伟雄、兰海宁、卫福喜、曹平、郑作广、孟勤国、容本镇等12名同志任副会长,其中,陈锋担任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韦以明,李峻峰任副秘书长。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和关于修改《章程》的决议。
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雄壮的《国际歌》中降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