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19时许,暮色四合,冷雨飘零,藤县法院综合审判大楼七楼执行局五室依然灯火通明,一片忙碌。原来,执行干警刚刚拘留了一名被执行人回来,此时正在谈话做笔录。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9日下午4时50分左右,执行局廖法官接到一名执行申请人的电话,说是在藤县牡丹大酒店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身影。该案发生在三年前,2012年7月17日17时,被执行人李某驾驶无号牌小型客车在藤县塘步镇律村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由于驾驶不当,致使车辆撞进路边的商店,造成商店内的申请执行人受伤、车辆和商店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3年7月9日,藤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共同赔偿87000多元给申请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仅支付了4400元赔偿款,便一直以各种方式躲避执行,法院经过查询银行账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不仅备受伤病困扰,往往由于没能拿到赔偿款,无法及时医治,生活陷入困境。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并多次不配合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说时迟那时快,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确切消息,并在局领导的同意下,几名执行干警带上必要的手续文件,十分钟内集结完毕,冒雨出发开展突击执行行动。面对法院执行人员,李某仍消极躲避,不配合执行工作。于是,执行干警果断对李某实施拘留措施,并带回法院,进一步做思想工作,作问话笔录……
据悉,执行局五室的这几位干警上午刚刚去了梧州执行案件,中午赶回来,都没休息又继续上班了,临近下班时又接到执行任务。冬雨敲窗,寒风萧瑟,而为了及时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也是够“拼”的,连夜奋斗在执行的最前线。
努力终有回报。最终,经过执行法官讲事实、摆道理、明法规,迫于法律的威严,李某答应赔偿,并写下保证书,保证先期赔偿两万元,并从2016年起每月赔偿1500元,直至赔付完毕。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探索试行审执分离机制,切实加大反规避执行行动,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等,要求执行干警采取强硬措施,强力打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坚决执行到位。2015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420多件,标的额510多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黄海峥 姚海敏)